2013年10月8日 星期二

我與廖中山 -「司法之旅」1967年

 林黎彩  (2011/9/21)

「省着省着,窟窿等着」,廖中山為節省住宿旅館NT50元費用,卻花百倍的錢去消災學教訓,1967年我陪著廖中山走過我們人生第一段的荒謬「司法之旅」。

1965年,我與廖中山先生結婚,婚後隨著小孩的出生,發現他一個人的薪水無法好好養家,必須再兼一份工作增加收入,於是廖中山找海軍官校就讀時的陳教授幫忙,希望能在高雄高職的夜間部兼課,但陳教授對廖中山說:「你是海軍官校畢業,教書是半路出家,為何不去跑商船,而且薪水比教書多5倍!」。聽了陳教授的建議後,廖中山就積極準備上船的證照考試,他海官畢業後只留校當過助教,沒有海上資歷,所以只能準備「河海工程」特考的三副執照。

1966年春天,第一次北上参與特考但沒考上,却因沒有向他教書的道明中學校長馮觀濤報備,以致遲遲未獲續聘,學校同事好意勸廖中山向校長道歉,廖中山自認有盡到老師的職責,不必為了特考沒有報備就須低頭認錯,便決定離職,並搬離道明中學宿舍,所幸之後接到斗六省立中學聘書。到了公立學校教書後,發現一切較有規律,反而有空檔可以準備特考。同年第二次考試只有一科沒過,在通過補考後取得執照,便積極尋找船公司。但想不到廖中山北上考試時,為了節省住宿旅館NT50元費用,卻花百倍的錢去消災。






1966年10月初廖中山考完特考後,想與過去海官同學相聚,順便省住宿錢,當夜住在台北大直的海軍總部。那天入大門時,只拿了過去同學的證件一揮,沒有登記就順利進入,想不到隔天一早同學騎機車要載他離開總部,雖然車子已駛離大門,但仍被憲兵召回盤問。其實,廖中山早因身體健康不佳提前退伍,恢復為平民身份,為了此事他過去的同學馬毓卓出面幫忙協調,本以為一切無事,1967年夏天斗六中學離職後,搬到左營建業新村安頓好我們母子,我便送廖中山到基隆上「東美」貨輪工作,待我回到左營後,意外接到虎尾地檢署傳票,說要廖中山到法庭報到。這下糟糕,他人早已出海在太平洋,要如何聯絡?要怎麼回來?如期限超過不是會被通緝…?我憂心重重,但冥冥之中上蒼自有安排似的,原來船往新加坡開航後不久,便發現船艙進水,於是掉頭回基隆大修,修船期間廖中山正巧趕上虎尾開庭。



當時的推事(今檢察官),卻在偵察庭中恐嚇廖中山,說平民百姓私闖軍事重地,是可判刑3年以上5年以下的重罪,要我們去找店保或繳5千元保證金,那時廖中山當老師時月薪只不過1000元左右,又和我一樣沒親沒故的根本無法辦到,只好眼睜睜地看着廖中山被當庭覊押,在看守所渡過慢長一夜。之後我趕到斗六中學宿舍找他以前同事想辦法,他們都非常幫忙的拿出300、500的籌足了5千元,隔天老師又陪同我母子到虎尾地院辦保釋,我們則回到斗六宿舍等消息。老師回來後,當晚打電話給我大姊黎影,請她籌齊1萬元,我大姊當晚即搭夜車趕到斗六,到車站接到她時己是清晨。




老師說,他與推事開門見山的問要多少?推事伸出一個手掌,並告訴他司法新村第幾間房屋,進門玄關旁有放幾本雜誌的小茶几,就把用信封裝的錢壓在雜誌下,還有因該何時到達,如何躲過警衛巡邏等等的,如不按照他所說,判決書就會3上5下的處分!老師依約前往,廖中山也順利回到基隆上船,之後不久收到了判決書,果然5000元「買」來了白紙黑字寫著「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兩年」的判決。


每當回想起國民黨威權統治下,封建、腐敗人治思維的此段荒謬官司,為了自保免去無妄牢獄之災,那時的我和廖中山根本無力反抗,只能無奈的隨波逐流,但也換來對司法的切身反省,間接促成了廖中山「不要落葉歸根,要落地生根」成為「台灣人」的第一個跨步。

(作者為台灣228關懷總會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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