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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26日 星期一

抵抗的美學 歐陽文其人其畫 [轉貼文章]

 [轉貼文章/原文作者:呂興忠,彰化中學老師]  2004.9.13

 歐陽文,今年八十一歲 [註:1924年生],日治時期出生於嘉義,從小就對繪畫有極高的興趣,也展現相當的潛力。公學校時期,經常參加繪畫比賽,受到美術老師極大的肯定。但是因為家人反對,不同意他到日本學習美術。所以,公學校畢業後,赴日本留學,進入了早稻田文科就讀。不過,歐陽文仍然利用機會,到當地的畫院學習繪畫。一九四三年東京早稻田高等文科畢業,返台後,向陳澄波學油畫,從台灣熱帶風景的勃然生命力,找到了原鄉的美學與歸屬,是台灣前輩畫家陳澄波唯一的入室弟子。

 戰後一九四五年,歐陽文任教於嘉義崇文小學,曾擔任嘉義市國民學校視導委員的藝術科指導員、中小學美術比賽評審員、作品連續入選第一、第二、第三屆「台灣省美展」。作品二十號油畫「杉池」(民國三十五年)是目前唯一倖存下來的,作品饒富其恩師陳澄波沉毅、粗獷的台灣鄉土風格。

 一九四七年二二八事件發生,親歷國民黨黑暗統治的歐陽文,又目睹恩師陳澄波無故被國民黨綑綁至嘉義火車站,遭槍殺曝屍的髮指暴行,因此挺身加入當時嘉義地區反抗國民黨的抗暴行動。

 一九五○年在台南永福國小宿舍被軍警圍捕,送軍法局,嚴刑逼供,欲誣陷歐陽文為中國共產黨。無法得逞,乃判刑十二年監禁綠島。綠島監禁前夕,軍法局突然要歐陽文整理包袱,蒙上眼睛,驅車載至當時的國防醫學院學生解剖室。歐陽文被綁在解剖台,才被告知要進行盲腸炎開刀。沒有經過麻醉,軍醫就在歐陽文肚子,劃開十五公分,連續三次拉出腸管,供在場醫學院男女學生觀摩。軍法局同時電告歐陽文家人,偽稱歐陽文患急性盲腸炎,正進行手術,危險性極高,可能性命不保等。

 被非人道迫害的歐陽文,靠著堅強的毅力沒有死在解剖台上,隨便縫合傷口後,被送到軍醫院「療傷」。歐陽文為了求生,強忍「手術」後的乾渴,不敢聽從軍護士多次要他喝下大杯冷水的命令,因為歐陽文親族有好幾位醫生,他稍具醫學常識;手術後未放氣前,不可飲食。僥倖未死的「療傷」期間,蔣宋美齡正好來巡視傷兵,所有傷兵都整齊坐起,等待被一一慰問。只有歐陽文雙眼緊閉,仍躺床榻,不願起身。蔣宋美齡來到床前,以手撫摸歐陽文胸口,輕聲問:「傷口還痛嗎?」洞悉國民黨欲置其於死地的歐陽文,仍然緊閉雙眼,絲毫不為所動。

 在綠島服刑十二年,發現綠島居民不分男女皆不穿上衣,為了留下紀錄以待人類學家研究,歐陽文利用蔣經國巡視綠島監獄的機會,自薦拍攝綠島監獄「德政」與綠島風光,做成專輯,送蔣紀念。在無電無水的條件下,集合綠島監獄台灣各知識領域的精英政治犯,做成暗房設備,洗出一套綠島照片送蔣,蔣大悅,監獄官飛台北受獎勵。但是,歐陽文偷偷攝下綠島的特殊裸身民風,冒生命危險暗中保存,十二年後夾帶攜出綠島,成為目前唯一綠島早期裸身風俗的珍貴影像紀錄。

 出獄後的歐陽文,仍然想重拾畫筆,但在警備總部的警告與限制下,不得不放棄這個他一生的理想寄託。從此過著臨時流浪工人的生活,在馬路鋪柏油,清理水溝,過著有一天沒一天的困苦生活。

 直到一九八七年,台灣解除戒嚴,警備總部被撤銷,台灣總統李登輝上台,二二八事件不再是不可碰觸的禁忌,歐陽文才有機會重拾畫筆。但是,超過三十年的牢獄與磨難,重新捲起袖子,執起畫刀的手,已經沒有當年的力道。「重新回到畫布前,我卻再也揮灑不出當年最受恩師陳澄波欣賞的那種粗獷有力的線條,沉鬱渾厚的色塊。」歐陽文對於「晚期」繪畫風格做出以上的沉痛告白。

 牢獄的摧殘,生活的逼迫,讓畫家有幸還能夠再提起畫筆的時候,無奈已經握不住遠遠消逝的青春;畫家一生壯碩的理想與寄託,也幾乎消磨在時代的凌遲下。歐陽文當時內心的痛苦,只有箇中人或可體會一二吧。

 「我必須畫下去,我必須日夜不停的畫,我知道我所剩的時間不會太多,就像每個不幸的時代留給台灣人的機會也不會太多。但是,我還是要畫下去,我必須以我的畫筆,記錄下我們那一代台灣人的悲哀與抵抗。」老畫家歐陽文堅毅而肯定的道出了被荒謬時代犧牲下的台灣人,那種永不退縮的堅持。

畫家歐陽文先生「美學的追求與抵抗-回想我的這一生」

 重拾畫筆,埋頭創作,沒有幾年的光景,歐陽文就在一九九四年舉辦第一次畫展,但是距離他一九四六年第一次入選「台省美展」,已經中斷了將近五十年,過去那個文質英氣的美男子,如今已是白髮如雪的老人了。一九九七年、二○○三年,歐陽文幾乎每年都有新作品,慎重的展出,並獲得極高的推崇。

 台灣玉山、台灣百合、台灣水牛、綠島監獄、綠島風光、二二八回憶畫等,都是歐陽文重拾畫筆之後最常表現的題材,在台灣的美術發展史,歐陽文確已自成其傳承與獨創的地位。

轉貼文章  原文刊載於:自由新聞網-生活藝文 (抵抗的美學 歐陽文其人其畫)

懷念永遠的老師歐陽文

  林黎彩  (2012年4月10日)

今年二月初,台北市二二八關懷協會開會後,大家為歐陽老師準備生日蛋糕,雖然當天不是老師的生日,但老師也非常高興的說,這輩子第一次有人為他做生日,而且還是不是生日的生日!簡單的豬腳便當、10吋蛋糕,及大家的祝福讓老師倍感温馨。219日,「台灣二二八關懷總會」為今年紀念二二八舉辦的活動召開記者會,老師不顧21日就要住院檢查身體,依然盡責的出席。經檢查後,32日順利完成手術,12日出院,出院前跟老師相約等他康復後,由簡唐開車一起到宜蘭出遊,沒想到21日卻接到煇美的電話,說老師往生了!

還記得尚未認識歐陽老師前,便聽人家說他是「白色」受難者,但也有人說是「二二八」的受難者,直到2002海洋台灣主辦「二二八美展」時,邀請老師參展後才慢慢認識他,之後200305年更名為「二二八藝術創作展」的三次展覽,都少不了歐陽老師的作品參與,也因此讓我更加地瞭解老師。他是嘉義水上機場勇敢抗爭的英雄,也是台灣前輩畫家陳澄波的學生,更是攝影大師,只要由03年起參展畫冊的拍攝就可以瞭解,經由歐陽老師之手任何作品,都能如實的展現在畫冊上。

04年在宜蘭市舊監獄內辦展,拍攝作品的過程中,我的小孫女也參與幫忙,雖然是在已拍過的作品後面,簡單的貼上一張方便識別小貼紙,看歐陽老師拍得認真,孫女玩得不亦樂乎,一老一小的親密互動,讓人直覺得他是一位和藹又可敬的長者。拍照時,歐陽老師看到這棟1896年日本人蓋的監獄,卻感嘆的說:「如與火燒島比,這棟還比較有人性化的考量,該是五星級的牢房」,此話至今依然言猶在耳,也深深地讓我體會出,台灣政治受難前輩為我們走過的艱辛路途。


[YouTube: http://youtu.be/OXm0DC1B5b4 ] (註:2012/2/19 歐陽文老師在辭世之前仍抱病盡心提醒台灣人民不可相信那還繼續掌控台灣的中國流亡政權[10:42-16:00])

這幾年與歐陽老師相處,他都稱我「師母」,讓二二八的前輩稱為「師母」,實在不敢當,我跟他說「叫阮『黎彩』就好」,但他堅持,因廖中山是他最尊敬的教授,所以從此接到歐陽老師的電話,他在那頭稱我「師母」,我則尊敬回應他為老師。

歐陽老師!我記得您有個習慣,喜歡在睡前喝一杯咖啡,而且隨和地只要三合一的隨身包即可,知道您喝後才會舒服一覺好眠!今後每當我想起老師您時,我一定會幫您再沖泡一杯咖啡,祈禱您能走的平安,安息長眠,也祈禱我能持續您這輩子最大的願望,就是台灣建立國際認同的國家,雖然這是一條非常艱難困苦的路程,但我會學習您為台灣勇於犧牲的精神,堅持努力下去!

在天上該是和廖中山及建國前輩們見面了吧!就近請向上帝、玉皇大帝保佑台灣建國順利!

老師,我永遠的老師,請您安息!



[YouTube: http://youtu.be/sqEFathpj80 ] (夢中的國家:歐陽文先生訪談紀念輯(2010.2.05))

(作者為二二八關懷總會秘書長)

[版主補註參考資料]

"別忽視二二八的戰鬥面 ",傅雲欽 (2007.8.02)。

"告國民黨告到底 ",林黎彩 (2011.2.28)。

"2010年2月26日,包括歐陽文老師、曾李麗姿女士等,總計有108位二二八受難者和家屬向台北地方法院提起控告KMT之民事訴訟。我們控告KMT,是要公義公道,是要在歷史長河中留下一筆KMT死不認錯的紀錄。一審不意外的被判敗訴駁回,荒謬的是法官竟然找兩造都沒提出的事由駁回。(隨後我們繼續上訴至台灣高等法院和最高法院亦遭駁回。)"   (請點閱下列三級法院判決文,很難相信這人世間會完全沒有公道和天理之運行!)

臺灣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99年度訴字第593號)  (2010.7.30判決)。
   判決主文:原告之訴駁回,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判決(99年度上字第976號)  (2011.4.26判決)。
   判決主文:上訴駁回,第二審訴訟費用由上訴人負擔。

最高法院民事判決(100年度台上字第1594號)  (2011.9.22判決)。
   判決主文:上訴駁回,第三審訴訟費用由上訴人負擔。

[最高法院判決]  " 理 由 :

本件上訴人主張:抗日戰爭於民國三十四年結束後,中國政府派遣不諳台灣民情之陳儀為行政長官,肩負接收治台重任,未料源至中國人治社會的霸權劣習,導致施政偏頗、歧視台民,外加官紀敗壞、產銷失調、物價飛漲、失業嚴重,讓民眾不滿情緒瀕臨沸點。三十六年二月二十七日,專賣局人員在台北因查緝私菸,打傷女販,誤殺路人,激起民憤。次日,群眾聚集遊行示威要求懲兇,竟遭槍擊,死傷數人,也點燃了全台灣抗爭怒火。為解決爭端,各地仕紳組成處理委員會,居中協調,提出改革要求。陳儀卻以仕紳為奸匪暴徒,向國民政府請兵來台鎮壓,數月之間, 即造成民眾生命、財產之重大損害,世稱二二八大屠殺(下稱二二八事件)。當時我國尚處於訓政時期,依訓政時期約法第三十條及第七十二條規定,訓政時期係我國「黨在國上」、「以黨領政」之時期,係由被上訴人行使統治權,而國民政府之地位則僅為被上訴人行使統治權之執行機關,且最高權力機關係被上訴人之國防最高委員會而非國民政府,係黨機關而非政府機關,該委員會之委員長即被上訴人當時之總裁蔣介石。蔣介石具有多重之身分,包括被上訴人總裁(黨職)、國民政府主席(公職)及國防最高委員會委員長(黨職)等,蔣介石以國防最高委員會之職權,統一黨政軍之指揮,決定派兵來台鎮壓等侵權行為,係屬執行被上訴人職務。蔣介石在事件發生之後,指派政府軍隊及公務員等不斷公然以亂黨叛徒、奸匪倭倀、叛國等客觀上足以詆毀他人名譽之用語,侵害上訴人王玉成等三十三人之名譽,並使上訴人王玉成等三十三人遭受傷害,且致上訴人王不纏等七十五人,因身為受難者家屬,而於數十年來在政府監控及歧視之陰影下, 背負叛亂份子之沈重包袱,遭受嚴重之名譽損害,顯已構成對上訴人等人之生命、身體、自由、財產及名譽等權益之侵害。是被上訴人應就其本身與訴外人中華民國政府官員、公務員、黨員及時任被上訴人法定代理人蔣介石之侵權行為,依民法第二十八條、第一百八十四條、第一百八十五條、第一百八十八條、第一百九十五條規定,負連帶賠償責任等語。求為判決(一)被上訴人應將第一審附件二、三、四所示之道歉啟示內容,依附件二、三、四所示之篇幅、使用字級大小分別刊登於附件二、三、四所示之媒體及其版面。(二)被上訴人應捐贈新台幣二十億元予財團法人二二 八事件紀念基金會,供作二二八國家紀念館之籌設及營運經費。(三)被上訴人應將其黨史館收藏之二二八相關檔案(原件),及戒嚴時期之中常會紀錄、總裁批簽、海工會檔案(複本),悉數交由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檔案管理局保存並公開,且應作為他日二二八國家紀念館展示之用。

被上訴人則以:被上訴人為一社團法人之政黨而非自然人,並無實施不法侵害上訴人名譽權之行為之可能。且於三十六年間被上訴人雖為中華民國政府之執政黨,然被上訴人並非政府本身。縱認有不法侵害上訴人之侵權行為,至多為中華民國政府統治權行使是否有侵害上訴人等之權利,與被上訴人無涉。另具有被上訴人黨籍之黨員,實係構成社團法人之成員,縱黨員有不法侵害上 訴人名譽權之行為,被上訴人亦無須負僱用人之連帶賠償責任。又上訴人主張實施侵權行為者皆為政府公務員,若該等公務員於執行政府賦予之職權時有侵害上訴人等之名譽權,係屬公法上之 行為,應無民法第一百八十八條、同法第二十八條之適用。另依民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一項規定,上訴人對被上訴人主張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亦已罹於時效等語,資為抗辯。

原審審理結果,以:按法人對於其董事或其他有代表權之人因執行職務所加於他人之損害,與該行為人連帶負賠償之責任;受僱人因執行職務,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由僱用人與行為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但選任受僱人及監督其職務之執行,已盡相當之注意或縱加以相當之注意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僱用人不負賠償責任,民法第二十八條、一百八十八條第一項分別定有明文。 次按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民法第一百八十四條第一項前段、第一百九十五條第一項亦分別定有明文。依此規定,侵權行為人應負損害賠償責任,惟法人乃法律上擬制之人格,其一切事務必須依靠其代表人或受僱人行使職權或執行職務始得為之,故其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之成立,係於其董事或其他有代表權人,因執行職務所 加於他人之損害,或法人之受僱人因執行職務,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時,始與各該行為人連帶負賠償之責任。本件被上訴人為社團法人之政黨,有法人登記簿謄本在卷可證。被上訴人於其董事 、有代表權之人因執行職務所加於他人之損害,或受僱人因執行職務,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時,始與各該行為人連帶負賠償之責任。查上訴人主張二二八事件為侵權行為之人,係當時擔任被上訴人法定代理人之蔣介石,及當時擔任國民政府官員之人,而該等官員為侵權行為係受蔣介石指揮以其公務員之身分為之,即屬政府執行公務之行為,故被上訴人應負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云云。然不能僅因蔣介石同時具有被上訴人法定代理人身分,遽認蔣介石係以被上訴人法定代理人身分為之。而其他擔任國民政府官員之人員部分,亦無證據足以認定渠等係受蔣介石以被上訴人 法定代理人之身分指揮,其以公務員之身分為之。則上訴人主張被上訴人應依民法第二十八條規定,就當時擔任被上訴人法定代理人之蔣介石及中華民國政府官員對上訴人所為之不法侵權行為 ,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云云,即屬無據。次查,上訴人主張二二八事件發生當時,被上訴人之黨員中擔任中華民國公務員者有對上訴人為不法侵權行為,被上訴人應負僱用人之連帶賠償責任云云。惟被上訴人係一社團法人,黨員乃為被上訴人社團法人之成員,並非被上訴人之受僱人,上訴人亦未舉證證明該等黨員與被上訴人間有何事實上之僱用關係,故被上訴人自無所謂僱用人之連帶賠償責任。況上訴人主張係當時之政府指派該等公務員為相關侵權行為,則該等公務員之作為應係本於其政府公務員之身分而於政府指揮下為之,亦與為社團法人之被上訴人無何關涉,因此,縱當時擔任政府公務員之被上訴人黨員有對上訴人為侵權行為,亦難認係以其被上訴人黨員身分或被上訴人受僱人之身分為之,從而,上訴人主張被上訴人應依民法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 就當時擔任政府公務員之黨員對上訴人所為之不法侵權行為,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云云,亦屬無據。綜上,上訴人主張依民法第二十八條、第一百八十八第、第一百八十四條、第一百八十五條 規定,請求被上訴人就二二八事件負侵權行為之連帶損害賠償責任,回復上訴人之名譽,均於法無據,不應准許。並說明兩造其餘攻擊防禦方法及證據,經斟酌後,認不足以影響本件判決結果 ,無逐一論駁之必要,因而維持第一審所為上訴人敗訴之判決,駁回其上訴,經核於法無違。上訴意旨指摘原判決不當,聲明廢棄,非有理由。

據上論結,本件上訴為無理由。依民事訴訟法第四百八十一條、第四百四十九條第一項、第七十八條,判決如主文。

中華民國 一○○ 年九月二十二日 最高法院民事第三庭 審判長法官劉延村 法官許澍林 法官黃秀得 法官鄭雅萍 法官魏大喨 "

2013年10月8日 星期二

紀念歐陽文先生

[Note: Original Article published on April 9, 2012.]

明天,公元2012年四月10日(星期二)下午二時三十分,許多台灣二二八受難家屬和關懷者將在台北市第二殯儀館懷親廳,參加我們老朋友歐陽文先生的公祭。過去這數十年,歐陽文先生都一直是我們台灣二二八關懷協會大家庭的精神支柱,他在今年三月二十日安息了,我們相信他在天上還會繼續看顧每一位追求自由民主的台灣兒女,而他的精神和畫作將一直提醒我們務要珍惜祖先以他們生命爭取才能得來的台灣自由、民主和人權。


  [圖誌:這幅油畫是畫家歐陽文先生的作品《出頭天》]


                                    [YouTube: http://youtu.be/pas31w8cMdY ]
                                     [YouTube: http://youtu.be/sUmAzvd07qk ]

參考資料:

"台灣百合",台灣二二八關懷總會 (2007.2.8)。

"哭歐陽文 懷陳澄波",李筱峰,蘋果日報 (2012.3.29)。

"關於火燒島的故事-懷念歐陽文前輩",曹欽榮 (2012.3.26)。

"見證228劫難 攝影大師歐陽文病逝",自由時報 (2012.3.23)。

"畫水牛詮釋二二八 歐陽文走出悲情",聯合報 (2003.2.25)。
"抵抗的美學 歐陽文其人其畫",呂興忠,自由時報 (2004.9.13)。



[轉載呂興忠老師原文] "歐陽文,今年八十一歲,日治時期出生於嘉義,從小就對繪畫有極高的興趣,也展現相當的潛力。公學校時期,經常參加繪畫比賽,受到美術老師極大的肯定。但是因為家人反對,不同意他到日本學習美術。所以,公學校畢業後,赴日本留學,進入了早稻田文科就讀。不過,歐陽文仍然利用機會,到當地的畫院學習繪畫。一九四三年東京早稻田高等文科畢業,返台後,向陳澄波學油畫,從台灣熱帶風景的勃然生命力,找到了原鄉的美學與歸屬,是台灣前輩畫家陳澄波唯一的入室弟子。

 戰後一九四五年,歐陽文任教於嘉義崇文小學,曾擔任嘉義市國民學校視 導委員的藝術科指導員、中小學美術比賽評審員、作品連續入選第一、第二、第三屆「台灣省美展」。作品二十號油畫「杉池」(民國三十五年)是目前唯一倖存下 來的,作品饒富其恩師陳澄波沉毅、粗獷的台灣鄉土風格。

 一九四七年二二八事件發生,親歷國民黨黑暗統治的歐陽文,又目睹恩師陳澄波無故被國民黨綑綁至嘉義火車站,遭槍殺曝屍的髮指暴行,因此挺身加入當時嘉義地區反抗國民黨的抗暴行動。

 一九五○年在台南永福國小宿舍被軍警圍捕,送軍法局,嚴刑逼供,欲誣陷歐陽文為中國共產黨。無法得逞,乃判刑十二年監禁綠島。送綠島監禁前夕,軍法局突然要歐陽文整理包袱,蒙上眼睛,驅車載至當時的國防醫學院學生解剖室。 歐陽文被綁在解剖台,才被告知要進行盲腸炎開刀。沒有經過麻醉,軍醫就在歐陽文肚子,劃開十五公分,連續三次拉出腸管,供在場醫學院男女學生觀摩。軍法局 同時電告歐陽文家人,偽稱歐陽文患急性盲腸炎,正進行手術,危險性極高,可能性命不保等。

 被非人道迫害的歐陽文,靠著堅強的毅力沒有死在解剖台上,隨便縫合傷口後,被送到軍醫院「療傷」。歐陽文為了求生,強忍「手術」後的乾渴,不敢聽從軍護士多次要他喝下大杯冷水的命令,因為歐陽文親族有好幾位醫生,他稍具醫學常識;手術後未放氣前,不可飲食。僥倖未死的「療傷」期間,蔣宋美齡正好來巡視傷兵,所有傷兵都整齊坐起,等待被一一慰問。只有歐陽文雙眼緊閉,仍躺床榻,不願起身。蔣宋美齡來到床前,以手撫摸歐陽文胸口,輕聲問:「傷口還痛嗎?」洞悉國民黨欲置其於死地的歐陽文,仍然緊閉雙眼,絲毫不為所動。

 在綠島服刑十二年,發現綠島居民不分男女皆不穿上衣,為了留下紀錄以待人類學家研究,歐陽文利用蔣經國巡視綠島監獄的機會,自薦拍攝綠島監獄「德政」與綠島風光,做成專輯,送蔣紀念。在無電無水的條件下,集合綠島監獄台灣 各知識領域的精英政治犯,做成暗房設備,洗出一套綠島照片送蔣,蔣大悅,監獄官飛台北受獎勵。但是,歐陽文偷偷攝下綠島的特殊裸身民風,冒生命危險暗中保 存,十二年後夾帶攜出綠島,成為目前唯一綠島早期裸身風俗的珍貴影像紀錄。

 出獄後的歐陽文,仍然想重拾畫筆,但在警備總部的警告與限制下,不得不放棄這個他一生的理想寄託。從此過著臨時流浪工人的生活,在馬路鋪柏油,清理水溝,過著有一天沒一天的困苦生活。

 直到一九八七年,台灣解除戒嚴,警備總部被撤銷,台灣總統李登輝上 台,二二八事件不再是不可碰觸的禁忌,歐陽文才有機會重拾畫筆。但是,超過三十年的牢獄與磨難,重新捲起袖子,執起畫刀的手,已經沒有當年的力道。「重新回到畫布前,我卻再也揮灑不出當年最受恩師陳澄波欣賞的那種粗獷有力的線條,沉鬱渾厚的色塊。」歐陽文對於「晚期」繪畫風格做出以上的沉痛告白。 

 牢獄的摧殘,生活的逼迫,讓畫家有幸還能夠再提起畫筆的時候,無奈已經握不住遠遠消逝的青春;畫家一生壯碩的理想與寄託,也幾乎消磨在時代的凌遲下。歐陽文當時內心的痛苦,只有箇中人或可體會一二吧。

 「我必須畫下去,我必須日夜不停的畫,我知道我所剩的時間不會太多, 就像每個不幸的時代留給台灣人的機會也不會太多。但是,我還是要畫下去,我必須以我的畫筆,記錄下我們那一代台灣人的悲哀與抵抗。」老畫家歐陽文堅毅而肯 定的道出了被荒謬時代犧牲下的台灣人,那種永不退縮的堅持。

 重拾畫筆,埋頭創作,沒有幾年的光景,歐陽文就在一九九四年舉辦第一 次畫展,但是距離他一九四六年第一次入選「台省美展」,已經中斷了將近五十年,過去那個文質英氣的美男子,如今已是白髮如雪的老人了。一九九七年、二○○ 三年,歐陽文幾乎每年都有新作品,慎重的展出,並獲得極高的推崇。


 台灣玉山、台灣百合、台灣水牛、綠島監獄、綠島風光、二二八回憶畫等,都是歐陽文重拾畫筆之後最常表現的題材,在台灣的美術發展史,歐陽文確已自成其傳承與獨創的地位。"